第92节(2 / 2)
涉及到人命关天,初三那天马县令开堂审理这起家暴和离案。
这是林秋曼第四次上公堂,打一场根本就打不赢的官司。
对于这类鼠雀细故,马县令是非常厌憎的,不但做不出功绩,还费精力。
公堂之上,马县令端坐于案桌后,拍下惊堂木道:“原告何人?”
卫娘子是头回见官,难免害怕,跪在原告石上小声回道:“奴卫春,清河坊人。”
“所告何事,且仔细说来。”
“奴与丈夫刘斌成婚七年,屡遭毒打,甚至连唯一的女儿阿芫也难逃幸免。家中长辈调和数次均无果,奴为求活命,恳请明府判奴与刘斌和离,并将女儿阿芫判与奴抚养,免她再受暴力侵害之苦。”
马县令瞥了一眼状纸,看向林秋曼,抱着手道:“林二娘,你在状纸上说人命关天,就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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